中新社北京10月31日电 (记者 张素)中国官方31日通报,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省长,公安厅原党委书记、厅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大伟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公开资料显示,王大伟生于1964年4月,黑龙江望奎人,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管理学博士。王大伟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、副厅长等职,后从黑龙江调任辽宁。他掌舵辽宁省公安厅长达9年。
今年3月1日,官方通报王大伟在任上被查。9月29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,王大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他被指“为掩盖‘裸官’问题,搞假结婚欺骗组织”“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”“大肆卖官鬻爵”“生活腐化,道德败坏”等。
他还被指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,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,贪婪无度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