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一警察因“锁喉”执法受到起诉
美国纽约市一名警察因执法时使用明令禁止的“锁喉”动作25日被捕并受到起诉,面临最高7年监禁。
这名警察名为戴维·阿法纳多尔,39岁。他21日与3名同事在纽约昆斯区罗卡韦滩边巡逻时,与3名男子发生口角。路人上传到社交媒体的视频显示,4名警察将一名黑人男子压制在地,其中一人用胳膊扼住后者的颈部。围观人群中传出“不要勒他”的惊呼声。
这段视频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轩然大波,使用“锁喉”技术的警察阿法纳多尔随即被无薪停职。纽约市警察局21日晚公布了执法记录仪拍下的现场画面。画面显示,警察动手前,与3名闹事者至少僵持11分钟,3人用言语谩骂侮辱警察,其中一人还抄起垃圾桶里的一件东西威胁打人,而4名警察一直在劝他们离开。
纽约市警察局长德莫特·谢伊22日发表声明说,4名警察已经显现“极度克制”,“尽管如此,一名警察用手掐别人脖子(的做法不对),他已经立即被停职”。
遭“锁喉”的黑人男子名为里基·贝尔维,35岁。他因扰乱治安被捕,后获释。检方说不会起诉他。
贝尔维的律师说,当事人被“锁喉”后短暂失去意识,被送往医院救治。他要求检方给阿法纳多尔定罪,“让他坐牢”。
受理这起案件的昆斯区地方检察官梅琳达·卡茨以勒杀和企图勒杀两项罪名指控阿法纳多尔。后者到警察局自首并被拘捕。如果罪名成立,他最高可被判7年监禁。不过他25日首次出庭时拒绝认罪。
卡茨说:“科莫州长签署法令的墨迹未干,这名警察就使用了这项新法令明文禁止的手段。”
纽约州州长安德鲁·科莫本月12日签署一系列涉及警方改革的法案,其中一条禁止警察使用“锁喉”动作。纽约市警察局自1993年起即禁止警察“锁喉”,不过违反者不在少数。
美联社报道,这是阿法纳多尔在15年的警察生涯中第二次被起诉,前一次是在2016年,他当时被指控用枪柄打掉一名未成年嫌疑人的两颗牙齿,后被判无罪。
“锁喉”动作近来因其危险性饱受争议。黑人男子乔治·弗洛伊德5月25日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遭执法的白人警察“锁喉”后死亡,触发大规模反种族歧视和暴力执法抗议示威。
美国总统唐纳德·特朗普16日签署行政命令,建议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致命性较低的武器,例如电击棍,同时规定警察不得在生命安全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以“锁喉”动作控制嫌疑人。(王宏彬)(新华社专特稿)